关于2023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
来源:原创文章|发布时间:2023-03-29 10:41:28|浏览人次:12745

校属各单位:

    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22〕16号)规定,经学校研究,决定4月5日清明节(周三)放假,共1天。

    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做好放假安排,确保节前假后教学和工作秩序不受影响,放假期间做好学生安全教育、校园保卫、后勤服务等工作。各单位安排值班人员坚守岗位,保持电话畅通。

    特此通知

 

    党政办公室

2023年3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