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征集校训、校风、校徽、校歌的通知
来源:原创文章|发布时间:2022-05-26 09:46:17|浏览人次:9092

关于征集校训、校风、校徽、校歌的通知

武设院办【2022】3号

全校师生员工、广大校友及关心学校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:

    校训、校风、校徽、校歌是学校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学校办学特色、治校精神、师生精神风貌与价值取向的集中反映和高度概括。在我校迎接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评建工作之际,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,充分发挥环境育人作用,激励全校师生员工凝心聚力、团结奋进,为实现学校高质量发展而努力奋斗,经研究,学校决定面向全校师生员工、广大校友及关心学校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开展校训、校风、校徽和校歌的征集活动。现将征集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    一、征集对象

    全校师生员工、广大校友及关心学校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。

    二、作品要求

    (一)校训

    校训是学校文化的核心,是学校品格和美质的象征,是全体师生的行动指针。校训作为校园文化的精髓,具有催人奋发向上、积极进取、开拓创新的教育力量,能够帮助广大师生树立远大的理想和坚定的信念,形成科学的态度、开拓的精神和高尚的品德,能够确立良好的校风、教风和学风,对实现学校办学目标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。

    1.体现学校办学宗旨和广大师生的精神追求,浓缩我校的传统、精神风貌和人文底蕴,立意高远,时代感强;

    2.语言精练,言简意赅,彰显宗旨,易记易懂,避免雷同。建议稿应附内涵、寓意或出处等的阐释说明(500字以内)。

    (二)校风

    校风是一所学校办学宗旨的集中体现,是学校整体精神风貌的呈现,是师生员工共同具有的稳定的行为规范,集中体现师生的思想、道德、纪律、作风、治学态度和精神风貌,体现师生员工的思维方式、价值取向、思想观念。

    要求语言精练,言简意赅,彰显群体风尚,易记易懂。

    (三)校徽

    1.寓意深刻。能充分体现我校办学特色和办学理念。

    2.设计新颖独特,品位高雅,图案简洁凝炼、美观大方,易于识别,视觉冲击力和艺术表现力强。

    3.具有标志性。适宜作为学校对外宣传以及进行校园及社会活动的形象标识。

    4.设计图须附有设计思想,构思规则、色彩文字说明(配色方案)。

    学校目前正在使用标识为“WIDS”形象标识。

    (四)校歌

    校歌是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体现学校特色、凝聚人心和鼓励师生开拓创新的精神旗帜。校歌建议稿应主题突出,特色鲜明,立意高远,具有丰富的思想内涵,富有时代感和艺术感染力,展现师生昂扬奋进的精神风貌。

    1.歌词要求篇幅适中,简明易记、朗朗上口,能体现学校的发展历程、办学特点、办学理念、全校师生的价值追求与精神风貌,能够唤起学生对学校的情感认同。

    2.歌曲长度以3-5分钟为宜,简谱、五线谱均可,要求旋律优美、节奏流畅明快,易懂易记,适合大范围传唱普及,体现出蓬勃向上和奋发进取的主旋律。

    3.歌词、曲谱可一并完成,也可单独创作歌词或曲谱。个人创作、集体创作均可。投稿数量不限。词作者应对歌词作释义说明。

    校训、校风、校徽、校歌均需注明构思意图,如有典籍请注明出处,并阐释其原义和时代内涵。

    三、投稿办法

    (一)投稿者纸质稿、电子稿不限;可个人投稿,也可以集体投稿;允许一人投多个方案。

    (二)来稿请注明“校训、校风、校徽、校歌投稿”字样,填写个人相关信息,集体投稿要写清楚姓名、通讯地址、邮编、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。所有来稿恕不退还,请投稿者自留底稿。作品一经采用,其所有权及使用权归学校所有,学校拥有对该作品的修改权。

    四、征集时间安排及评选办法

    (一)征集时间:自即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止。

来稿请寄(送):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杨桥湖大道1号武汉设计工程学院办公室,或通过电子信箱发送, 邮箱: widsxb@163.com联系人:胡鑫;联系电话:(027)81730626。

    (二)评选时间:(2022年7月1日-20日)

    (三)评选办法

    1.学校邀请相关专家成立评选工作组,按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的原则进行评选。

    2.根据专家评选结果,确定入围作品,入围作品将在校园网、官微上刊登、推送,供师生评议,广泛征求意见。

    3.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,评选组进行最终评审,评审结果报学校审定后公布并给予表彰奖励。

    五、补充说明

    1.更多学校背景资料可登陆武汉设计工程学院官网(https://www.wids.edu.cn/)了解。

    2.应征作品须为未公开发表的作品,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,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和名誉权。如涉及抄袭、侵权、纠纷等行为,一切责任由投稿人承担。

    3.征集时段将视征集活动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。

    4.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学校办公室所有。

    欢迎广大师生、校友及关心学校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投稿。

 

 

 

武汉设计工程学院办公室

2022年5月20日